創新和進化是兩件不同的事情

Apple比較偏進化,就像iPod出來之前

Creative早就推出MP3隨身聽了,但是為什麼後來是iPod橫掃市場

因為iPod做到了全面進化,iPod重新定義了什麼叫做MP3隨身聽

iPhone也是,iPhone出來之前,市面上早就一堆智慧型手機

而Apple把智慧型手機重新定義,全面進化,然後又再度橫掃千軍

同樣的事情,會再度重演!

iPad出來之前,平板電腦已經存在好幾年了,但是就是沒有人打算重新設計、重新定義平板電腦

直到賈伯斯決定出手了,一但賈伯斯決定出手,就是打算重新定義我們原本所看到的東西

結果iPad的出現,又重新定義了平板電腦的標準規格

如果大家觀察入微的話,會發現!賈伯斯自從回到頻果電腦之後

他不斷進行的動作就是『重新定義』和『全面進化』,嚴格上來說不是『創新』

但是在他出手之前,你又找不到相同的產品,這就是賈伯斯厲害的地方

不可否認的,這是某種程度的創新!

賈伯斯一直在示範和證明一件事情,原創精神是好的,不過能準確命中消費者需求才是王道!

再好的原創,命中率是零也是白搭,那只是燒錢的遊戲!(沒有命中率,只會把企業推向燒錢的火坑)

除了要準確命中檯面上看的到的顯性需求,還要能夠準確命中檯面下的隱性需求(這個叫創造需求)

賈伯斯這次還特別考慮到普及率的問題,要能夠快速普及,除了命中需求以外,最重要的就是價格

現在剛好觸控面板也普及了,成本可以降下來;3G也普及了

iPhone的普及率也有了,可以順勢將iPhone上的使用習慣帶到iPad上

變成一種無縫隙移轉,整體製造成本可以壓低,售價可以壓低,未來普及率可以提高!

報告完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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